紧急求救:读后感啊!

《指间的太阳》(张品成)、《出卖笑的孩子们》(詹姆斯克吕斯)、《天使在身边》(商晓娜)、《爸爸的灯塔》(张洁)等的读后感,500字以上,初一水平,8月25日前要,拜托各位大哥大姐,帮帮忙,谢谢,谢谢!注意:要原创!!!

今天有幸借来了一本〈出卖笑的孩子〉,开始放在那里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放了很多天都没有去体会它的存在,一天上完课回来,百无聊赖,就信手拿起来看了看。一下子就被他吸引了。

  故事主人公叫蒂姆,他从小失去了母亲,父亲再娶后,他常常受到继母的虐待,只有星期日由爸爸陪着上赛马场才感到快乐。不幸的很,他的爸爸一次在建筑工地上被木板砸死了。这以后,他烦闷的时候,也去赛马场散散心。有一次,他在那儿遇见子一个怪老头,他以“让蒂姆逢赌必赢”为条件,换取了蒂姆的笑。蒂姆失去了笑,尝到了生活没有笑声的苦楚。于是他决心赎回自己的笑。费了许多周折,经过一番斗争,最终战胜了怪老头,夺回了出卖的笑。故事构思奇特,情节出人意料,笔触幽默诙谐,给人以启迪和教益。

小蒂姆为什么会义无反顾的跟怪老头做这笔交易呢。因为贫穷。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要是我有很多很多的钱,我就租一套很大很大的 住房,里面有我自己的房间,埃尔温每天都能从我这里拿到零用钱,继母也可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这是蒂姆父亲死后一个人穿街过巷,漫无目的地瞎跑,看到自己住的“贫民窟似的房子,想到父亲为了全家人的生活而被活活地砸死,想到一家人为了吃几块奶油蛋糕而不得不看贝贝尔太太的脸色,硬着头皮去赊帐-----心里发出的呐喊,这是被贫穷折磨而歇斯底的求救。虽然经历种种的生活不幸,“他才仍是个快活的孩子,没有失去他的笑,那可是一种发自肺俯的笑声,笑到最后打起嗝来”。这是一种坚强的笑声。怪老头就是看中这一点,不失时机地与他做这一笔交易(逢赌必赢),让他变成了赛马场的名人,一个富翁。在别人眼里钱能改变一切,确实如此,让蒂姆改变了太多。他在家里的地位升高了,他的家也不会再住在“成天散发出兰芹,胡椒和茴香的气味的一个小胡同里”,而搬到了一个繁华地地段。从此以后小蒂姆再没有自己的时间了,时间都是由继母支配,赌注越下越大,人在金钱面前是永无满足的。而蒂姆他“已经腻烦了,为了一些不需要的东西,他出卖了自己的笑,”最宝贵的东西。他没有在金钱面前沉迷,他越来越感到了内心的孤独,他是继母赢钱和吹嘘的工具,仅仅工具而已,到最后他自己还是身无分文。他用自己的笑,换了一个如此虚荣的世界,在他临走之前还是帮继母赢了一笔足以过下半辈子的钱,说明他还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他走了,去跟怪老头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较量,这时他14岁,一个像阳光那样灿烂的年纪,他却活得像一个“老谋深算”的老人。

由这里我想到了很多。这就告诉了我们做事都有得失的,只是看你得到多点,还是你失去的多点。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需要权衡一下得失,不要为了一些不必要的东西而失去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到那时失去了再也不能回来了,而得到的也许在那时已不值一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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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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