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怎么起诉别人的呢?拿着高利贷合同吗? 那上面利息法院会受理吗?实在想不通。传票上面写的事实与说明与合同上写的完全不一样,高利贷怎么起诉成功了的? 就只有合同,欠条和借条都没有,他怎么用假的阐述起诉的?
难道他用真合同去起诉的? 然后法院在送传票的时候,自动把事实与说明中的利率降为法律认可范围内的利率吗?
怎么说呢,高利贷是不合法,不合法的部分就是比法定利息高出部分不合法,但如果有真实的出借行为,出借的本金及法定内的利息,法院还是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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