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上注明男方要赔偿女方5万元,于一年内还清,每月付1000元抚养费给小孩,小孩归女方。离婚后男方不履行这些费用,人都联系不到,怎么办?就只有民政局出的一张普通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其强制性给付吗?到哪里去起诉呢?
这种事简单直接去法院起诉他就好了!追问
这个法院会受理吗?通过怎样的手段去强制性呢?
追答法院会给他下传单!要是两次不去法院有权委托公安局带他去法院
追问谢谢您的回答
追答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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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07
你找个当地律师咨询下
第2个回答 2015-05-07
你可以去法院追问
法院会受理吗?没有法院判决书呢?是否还要给法院一笔费用才可以?
追答这个需要动用你的人际关系…
追问人际关系比较小
追答你是哪里的
我可以帮你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