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收赃车人的主观明知故意

如题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涉及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一)没有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二)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有明显更改痕迹,没有合法证明的。

其他的,根据常识判断,比如说多次收脏、不合理对价、未予登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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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08
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出售人告知、其他人告知等可以推定收赃车人存在主观故意。
第2个回答  2014-12-08
民事还是刑事案子,刑事由公安机关认定,民事案子的话自己要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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