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从2017年5月1日起,睢宁县城区居民生活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按每户年用水量4口人计,划分为三档,价格逐档递增。
由睢宁县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一户一表用户)的城区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对少数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价格,经一户一表改造完成后再相应组织实施。
阶梯水量基数
居民用水量划分三级,家庭户籍人口4人(含4人)以下的用户阶梯水量基数如下:
第一阶梯
户年用水量不超过200(含)立方米。
第二阶梯
户年用水量在200立方米以上至276立方米(含)以下。
第三阶梯
户年用水量在276立方米以上。
友情提醒:人口多可申请增量
5人(含5人)以上家庭经县自来水公司核实后每增加一人,第一阶梯水量每月增加4立方米(每人每年增加48立方米),二、三阶梯水量相应提高。
阶梯水价计算公式
居民用水阶梯总水费=第一阶梯用水量×第一阶梯价格+第二阶梯用水量×第二阶梯价格+第三阶梯用水量×第三阶梯价格
一个核算周期结束后(满12个月),水量重新计算。
低收入家庭保障措施
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睢宁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县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居民用户,继续执行水价优惠政策。即凭证每户每月免费使用自来水4立方米,全年48立方米,在一年内可滚动使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12-23
睢宁自来水公司的角落睢宁自来水公司的角落西祠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