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没有银行存款,想知道法院对被执行人怎样处理?可否转交被执行人子女或扣押其名下住宅或固定财产。
没有银行存款可以查被执行人的其它财产,例如房屋,但是不能执行被执行人子女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例如房屋给子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的规定法院还是有权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0号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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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如果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只能中止执行的。不会由其子女或其他人承担的。追问
被执行人的住宅也不能处理吗?
追答如果是商品房就另说了。
宅基是不会的。
那工伤的话就只能自吃亏了吗?因为他提前将存款转到子女帐户中,被执行人每天可以打麻将,自在的活着。
追答你只要能够找到对方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要求法院执行的,比较不容易的。
追问是的,就是没有办法每天去盯着他,何况他现在就是在花存在子女帐户上的钱。法律也太没有天理了吧,古时候还有父债子还这么一说了。
追答现在是新中国。
追问那可否请求法院对第一被告也就是大老板责任多赔偿一些呢?还有如果后续子女要继承他的宅基地时,可否再找法院执行。
追答已经判决的是不能更改的。
不能。
没有现在还没有判决,正在调解中。
追答那就调解为主,不要走判决和执行的路子。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第2个回答 2011-09-18
不要出现调解了,最后还得是申请强制执行,之前作出的让步就屁用!!!!不一定就是存款,只要找到值钱他名下有人证明的东西,都能执行
第3个回答 2011-09-28
补充一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话,最后还可以对他司法拘留啊,最长15天,有的人一拘留就屁颠屁颠的送钱来了!
第4个回答 2011-09-17
一般法院会进行以下几项调查1、银行存款,2、房产几其他经产权登记的财产,3、有价证劵,例如工商登记的股权。如果穷尽这些调查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签发债券凭证而后结案。没有特殊情况不会执行被执行人成年子女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