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4年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是多少

如题所述

川省201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81元/年(注:用于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四川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城镇户籍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03元/年(注:用于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四川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农村户籍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027元/年(注:用于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四川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城镇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性支出906元/年(注:用于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四川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农村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