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以什么分理全国政务

如题所述

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实行中央六部制,分吏、户、礼、刑、兵、工六部,六部具体分工:吏部: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但比组织部权力要大,在官员的选拨和考察免职上有相当大的决定权,被称为六部之首。户部: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央行、税务总局、民政部,总之就是个管钱、管粮的部门是个大肥缺。礼部:相当于现在的宣传部、文化广电部、教育部、统战部、宗教事务局,一切跟宗教、文化、礼教、科举考试有关的事务都归礼部管。是一个清显、尊荣的部门是个优差。刑部:掌管司法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最高法院、公安部,刑部负责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判决工作,是一个权力部门。兵部: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明朝的兵部没有调兵权,统兵权由各镇的总兵统辖,只有皇帝通过内阁才能调兵。兵部尚书只有协调和出谋划策以及组织武举考试的权力,在国家太平无事时,基本闲置。但是在兵凶战危的时候要到前线督师,虽然有一定的危险性,但如果大功告成的话就会飞黄腾达。工部:负责京城和皇家工程的修筑与维护,以及治理黄河和南北运河的有关工程。因为工程款项要先经过户部拨款,虽然可以揩点油水,但明朝对投资基础建设一向兴趣不大,应该算是个比较冷门的部门。
另外还设置了2个部门,都察院: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但权力比监察部大得多,负责官员的纪检和监察工作。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检察院。
由这些部门分摊了原来丞相的责任与权力,避免了权力过于集中于一人之身,防止尾大不掉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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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4
明初中书省负责处理天下政务,地位最高。其长官为左、右丞相,位高权重,丞相极易与皇帝发生矛盾,明朝时以胡惟庸任相后最甚。
胡惟庸势力逐大,威胁皇权。而且胡惟庸日益骄横,懈怠政事。于是,1380年,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的罪名处死了胡惟庸和有关的官员,同时宣布废除中书省,以后不再设丞相。
(1)在中央,废丞相制,职权分给六部。明初承袭元制,在朝廷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丞相权力很大。明太祖把中央大权分给六部,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秦汉以来的丞相制度从此废止,皇帝的权力空前提高。
(2)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明太祖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分掌一省行政、司法、军事,并称“三司”。三司互不统属,各对中央负责。都指挥使司负责管理所辖区内卫所,以及与军事有关的各项事务,是地方平时最高军事领导机构,分别隶属于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并听命于兵部。
(3)军事上,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每府各设左右都督。都督府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但无权调动军队。逢有战事,由皇帝亲自任命军事统帅,兵部发出调令,都督府长官奉命出征。这样,五军都督府与兵部互相制约,军权牢牢掌握在皇帝手中。经过改革,全国的政治、军事大权都集中到皇帝一人手里,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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