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的县制与郡县制有什么区别呢?

还有有什么相同点呢?分别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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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实施时代:县制兴起于春秋战国时期,而郡县制、行省制是秦汉以后的地方行政制度,郡县制几乎盛行于整个农耕文明时代
相同点:
一、与中央政府关系:县制、郡县制是中央政权隶属下的地方行政体制,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
二、县制、郡县制在否定分封制的基础上得到确立和发展,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进一步巩固,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对后世影响深远,而且经过不断的调整和补充,其积极作用日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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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08
第一,传承制度不同。
分封制度萌芽于夏朝,盛行于西周时期,它是国君将田邑赐给宗室臣属作为俸禄的制度。受封的对象有三种类型:一是周王的同姓亲属即王族,二是功臣,三是古圣王的后裔即先代贵族的后裔。不论受封的是谁,一旦被封,都世代相传,即实行世袭制。
郡县制则与此相反,郡县的行政长官郡守和县令,均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的,而且不能世袭,即实行的是任免制。
第二,职责范围不同。
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诸侯在封地内不但享有行政统治权,而且拥有对土地和人口的管理权,但受封的诸侯必须对周天子尽一定的义务。例如,必须定期朝聘周王,向周王贡献各种物产,接受周王之命出兵保卫王室或征伐反叛者等,同时对周王的婚丧嫁娶、巡狩等也要尽义务。
郡县制则不同,郡守和县令在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和人口逐渐失去统治权。郡守和县令只负责管理人民,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

第三,“治地”方位不同。
分封制下的封地多位于授封者的周围,其中心地带为授封者,即国君或诸侯直接统治的中心。例如,国君直接统治的地区限于“方千里”的“王畿”之地,畿外之地则分封给各诸侯,目的是保卫王畿的安全,保卫四疆之土。诸侯的直接统治也常在封地的中心,称为“都”城,其附近或边远地区则分封给卿大夫作采邑。卿大夫以同样的原则继续分给士大夫。如此,王畿、“都”城、采邑处于各级封地的中心地带,四周之地均为受封者的封地,形成了不同层次的“众星拱月”的统治网络,体现了“古之王者,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择宫之中而立庙”的居中传统观念。
郡县制的情况多有不同。初建时,郡多在边远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如秦南平百越后,设置了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北击匈奴,收复朔方后,设置了九原郡。县则地近统治中心的、较富庶的近畿地区。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政治上和军事上的需要,郡和县的地区分布渐趋一致,最终发展成为郡统县的隶属关系。
第四,历史作用不同。
分封制体现了“薄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统天下的政治局面,各封国具有保卫王畿、保护国君绝对安全的义务,这和西周时期经济发展水平低、政治不平衡、文化差异较大的情形相适应,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由于各诸侯国在封地上拥有绝对的统治权而变成了大大小小的独立王国。在一定的条件下,这些王国演变成完全独立的国家,直接或间接地威胁国君的安全,酿成了列国争霸,互相兼并,国君权力衰微,大权旁落,最后导致完全分裂的政治局面。春秋争霸局面的形成,可以说是分封制的必然产物。
郡县制的出现及其推行,消除了由分封割据而带来的隐患,使皇帝能够直接控制地方的行政制度,成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组成部分。王夫之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由此可见,郡县制对中国传统封建社会的社会调控产生了深远影响。
参考资料: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4
春秋时期已有县、郡的设置。
春秋的县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直属于君主;一种是的封邑。两者都是直属于国君的别都,具有边防重镇的作用。县令为一县之长,由国君任免。县之下有乡、里等作为国家对居民进行控制的基层组织单位 。
郡的设置要较县为晚 。秦统一后遂遍行于全国,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是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郡县长官均由皇帝任命,不得世袭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1-07
县制度与郡县制最大的区别在于中央垂直管理,书上有的啊。两者同样由中央控制地方,县制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郡县制在春秋战国时期之后
第4个回答  2012-01-07
郡县制是在县制的基础上,统一六国后建立的。县由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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