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元朝)

1.实行什么制度 2.设立宣政院和澎湖巡检司,分别管理西藏地区和什么(今台湾),澎湖列岛。

1、(1)中央制度。中央设中书省掌行政、枢密院掌兵权、御史台掌监察。中书省和枢密院的长官后来都由皇太子兼领。另外还设宣政院掌管佛教及吐蕃事务,设通政院掌管驿站,将作院掌管式匠等。 (2)行省制度。元朝地方政府,主要设有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今河北、山东、山西等地称为“腹里”,直属于中书省管。此外,则设有十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各行省的组织均仿中书省,设丞相(但例不常设)、平章政事、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处理一省的政务,举凡民政、军政无不统领。

2.设立宣政院和澎湖巡检司,分别管理西藏地区和琉球(今台湾),澎湖列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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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20
1、实行行省制度
2、设立宣政院和澎湖巡检司,分别管理西藏地区和琉求(今台湾),澎湖列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1-21
实行行省制度和设立宣政院和澎湖巡检司
第3个回答  2012-01-20
制度:中央与地方是行省制度。
裁撤尚书省和门下省,只留中书省来加强皇权

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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