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茅盾文学奖是一个“纯文学奖项”。评奖的规则是在文学表达形式上有创新的表现,看的不止是内容。网络小说全部采用的是既有的文学表达形式,不管内容的上千变万化,叙事方式是陈旧,没有创新。
网络小说纯大部分的叙事手法和欧洲十七世纪的“维多利亚叙事”是完全一样的。网络小说最看重的是“故事性”,恰恰 是被现代纯文学“最不看重的”。纯文学早就发展到快要“抛弃故事”,或者已经“抛弃故事”的阶段了。不少纯文学作者和研究者,早就宣布“故事已死”。
打一个简单的比方,网络小说与纯文学的区别,就是大街上的流行时装与“巴黎时装周”上展出的时装的区别。前者你可以开开心心地穿着去逛街,后者只出现在展台上。穿上街很可能被当神经病。
因此茅盾文学奖,相对是来是“比较小众”的。所以为了穿上街而制作的衣服,为什么一定要去T台上拿奖呢?
通俗小说(包括网络小说)最大的功能是给读者消遣。因为其大众性,决定了它必须是故事性特别强的东西。但是故事的套路,早就被人讲烂了。翻来覆去也就“三十六计”(三十六种模式)。研究纯文学的人,早就看腻味了,所以他们更注重的是“超前的表达形式”。但是对于普通人而言,“三十六计”还够用。
网络小说是给非资深文学爱好者泡制的,打发时间的消遣物。一本网络小说好不好看,受不受欢迎,与它得不得文学奖项,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
如果有志于在叙事艺术与表达形式上得到提升,可以去研究纯文学,不必盯着网络小说。更不必强求网络小说在叙事表达上有所突破,去领取纯文学奖项。
当然,这也不排除,将来可能会有一部网络小说,在艺术表达上有创新,同时又通俗易懂。最终会得到茅盾文学奖。
因此,除非茅盾文学奖宣布放弃纯文学,改变评奖的规则,把“没有艺术创新”的网络小说纳入评奖的范畴。一般网强络小说很难得奖。
另外,我之前听说有网络小说作者写的作品,提到过茅盾文学奖的提名。总感觉它们得奖的日子也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