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期君主宰辅制的具体表现

如题所述

君主宰辅制:在君主之下,有一个辅政的宰相群体。
隋唐设中书、门下、尚书三省。
唐朝正式形成群体宰辅制。
中书决策,门下复议,尚书执行,三者相互独立,分别向皇帝负责。中书令、侍中、尚书令都是宰相。
唐朝设政事堂,讨论决定国家大事,三省长官是政事堂会议的法定参加人员。
皇帝委托亲信参加会议,给予加衔“同中书、门下平章政事”,也视为宰相。
相权分散在若干彼此互不统属的官员手中,相互牵制,加强了皇权在国家组织中的地位,解除了臣权对君权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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