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庭前开庭前会议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一、庭前会议是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一种会议。

二、庭前会议之中,对回避人员、出庭证人的名单予以确定,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从而确定庭审的重点,是庭前会议程序的主要内容。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182条第2款规定: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由此构建了中国特色的庭前会议程序雏形。

扩展资料:

开庭前开庭前会议的前提条件:

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2、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3、社会影响重大的。

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庭前会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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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2
要做好开庭后的工作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庭前会议是庭审的准备程序,宗旨是确保法庭的集中审理,提高庭审的质量及效率,保障控辩双方诉权的行使。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对于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对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是否调取新证等与审判相关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同时,审判人员还可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对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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