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院建议判刑一年零三个月,可适用缓刑,法院应该怎么判

如题所述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告诉了我们答案。该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照单全收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根据最高检的通报,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采纳率约为95%。\x0d\x0a但是,如果法院经审理,发现有下列情形的,是可以不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x0d\x0a(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x0d\x0a(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x0d\x0a(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x0d\x0a(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x0d\x0a另外,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法院可以要求检察院重新提出量刑建议。如果检察院坚持不重新提出量刑建议,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可以依法判决的。但实践中,这类情况比较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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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0-12
从法院的角度来看,检察院的建议可采纳的程度在70%到90%之间,不能100%保证按照检察院建议量刑。不适用缓刑的影响因素有:案件出现证据上的变化;被告开庭时拒不认罪;被害人的损失没有得到赔偿;在法院的罚金没有足额缴纳;违法所得没有清退。以上情况供核对。如果有这种情形存在,被告也可以及时和法院联系,主动消除这些不利因素影响,顺利适用缓刑。
第2个回答  2022-11-05
你好,法院一般会采纳检察院得量刑建议,适用缓刑。 您具体什么案情,可以详细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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