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民”是一种职业称谓,还是一种等级标签

如题所述

  农民[,指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语出《谷梁传·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农民,有工民,有商民。即士农工商四民”
  农民概念具有多维性。只有从多维角度界定农民,才能使农民概念更为清晰。

  首先,农民概念具有时间维特性。研究农民问题,应考虑对农民进行时间区间的限制。历史是一个时间长河。农民在历史之河中是一个动态的范畴。生产力是社会历史发展中最活跃的变量。在不同的历史时段,生产力要素结构是不同的。脱离生产力要素结构的抽象农民是不存在的。不同的生产力要素结构必然决定不同的农民存在形态。
  其次,农民概念具有空间维特性,在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现实中,不同的地理空间由于资源环境等条件的不同,其生产力要素结构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农民概念也具有空间特性。欧洲和亚洲的农民就具有地理空间因素的差别。
  再次,农民概念具有价值维特性。哪些特征应当属于农民概念的内涵,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这里也反映了一个价值判断的不同问题。研究和解决农民问题,不管是学者,还是政府,总是要受到特定价值观的约束。为了推进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采取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还是采取农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反映的不仅仅是不同发展战略的问题,深层次是价值导向的问题。判断哪些问题是农民问题的关键,不同价值取向将导致不同的判断。
  第四,农民概念具有领域维特性。农民概念的领域维特性主要是指在定义农民概念时,应考虑不同领域的情况。我们既可从制度领域内界定农民,如户籍制度;也可以从经济角度,如从农业等产业方面来考虑界定农民;还可以从文化角度来考虑定义农民。是研究制度层面的农民,还是研究经济层面和文化层面的农民,三个方面的问题应当有不同的着眼点。农民特征在不同领域有不同的表现,所以解决农民问题的手段在不同领域也应是不同的。
  农民概念的四维特性表明,具体农民总是四维空间中的一个点。这四个维度的坐标名称分别是:时间、空间、价值、领域。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农民问题时,对研究对象应考虑四个维度;否则,只会增加问题的模糊度和解决问题的难度。譬如课题,研究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农民性问题,这一命题就具有四维特征。当代,反映了时间维;在中国,反映了空间维;知识分子,反映了领域维;农民性,内含价值维特征。由于上述课题的研究对象具有四维特征,所以对其内涵也就能有一个较为准确的定位。否则,假若减少时间维度限制,将上述课题改为,研究中国知识分子的农民性问题;这一改动意味着将“当代”时间区间扩展为整个历史区间,其结果将使研究的难度和模糊度都大大增加。一般来说,我们在研究农民问题时,随着对农民范畴四个维度的逐步减少和放宽,研究问题的难度和模糊度也将会相应增加。只有用四个维度同时去把握所研究的农民对象,才能使问题更清晰,研究结论也才能更准确。
  1949年中国共产党在大陆建立政权以后,随着农村土地改革计划的完成,农村居民均获得土地,这时农民演变为“自耕农”,但维持的时间极短;随着合作化运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自耕农”的身份很快由来得极快的“农业合作社社员”变为“人民公社社员”,“社员”的身份直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实施的1984年。
  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农村居民开始实际上重新拥有土地,即理论上的“包产到户”,农民开始完全拥有土地的经营权。过去的以粮食生产为主的集体经济转为农户自主经营的私营经济。农村由过去的种植业为主转向多种产业,乡镇企业(1990年代以后基本上全部转化为私人企业即“民营企业”)获得较快发展。至此,按照农业生产结构变化和就业途经,农民群体开始演化。
  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亦工亦农的群体,多为青壮年农村劳动力,即被雇于在当地企业,同时兼顾家庭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工商业发达地区,如沿海地区、内陆地区的城郊和集镇。
  大量农村劳动力转入城市,其身份在各个时期有不同的称呼,如“民工”、“农民工”;这部分人由于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的制约,除非与所在当地的人联姻以外,直至2005年,均为不能扎根当地的外地人(外省人),除非推出户籍法并给予每个公民自由选择户籍的权利。这点,比美国政府对中国农民移入限制还要苛刻。
  商品经济开始扎根农民的思想和行动之中,农村普遍存在雇佣和被雇佣关系。随着产业分工和发展,一部分农村家庭开始经营小型“家庭农场”,产业由之前的以粮食生产为主转向其他领域,如花卉、水果、经济林木等种植业领域,城郊地区很多家庭作坊经济体开始大量涌现,很多成为渔业、畜牧业“养殖户”,沿海地区由单个家庭或多个农户联合经营、公司化经营的各种规模的海洋水产养殖场大量出现。自1980年开始各种私人经营的便利店、商店、饭馆遍布城乡地区,城市、农村原来身份为农民涉足现代产业的各个领域,到1990年代,农村地区农户家庭之间开始普遍出现短期的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农户或家庭的农业和其他产业的经营、各项家庭建设(表现为农民建房)由以前的“互帮互助”转化为雇佣关系。在同一时段、同一区域,每个农民即可是雇佣者、又可为同时雇佣者(彼此雇工)。农村居民壮年劳动力在农忙时节经营或帮助经营家庭农业生产,农闲时节进城务工,加入产业大军的行业。
  自1980年以后,农民根据其产业重点,被冠以各种称呼。
  粮农,指以粮食生产为主导的农民(农户)、生产组织。
  果农,指以水果种植为主的农户、生产组织,有瓜农、桃农等。
  菜农,指以蔬菜种植为主的农户。花农指以种植花卉为主的农户。
  棉农,以棉花种植为主的农户、生产组织,主要集中在新疆和其他棉花产区。自2000年以后,从四川、甘肃和河南大量涌入新疆采摘棉花的务工农民,被媒体“名不副实”称为“棉农”,其运载专列被称为“棉农专列”,最多也是“季节棉农”;这些人被新疆当地称之为“摘棉工”。
  养殖户,指以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为主的家庭,包括渔民牧民。
  专业户,1980年代大陆用语,多指农村地区生产规模比一般的家庭大,而且具有生产特色的家庭生产单位。如“运输专业户”,家庭收入来源以运输为主,兼顾传统粮食种植,收入大大高出当时的一般农户,当时至少可以高出几倍。
  也有一些出身农民家庭的人因为干农活不能养家糊口或者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而选择流动到中国其他地方定居或打工,以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地区最多这类人,这类人以前被称为“农民工”,为避歧视,多以“新公民”代之。
  “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推进农业现代化被列为目标之一。在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原副部长、中国常驻联合国粮农机构代表牛盾看来,减少农民数量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他说:我们是“小农经济”,必须正视这个现实,我们现在还有一半人在农村,约六七亿人,这是全世界最大的农民群体,那怎么解决?必须要实现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我们要实现农业现代化。我个人认为,最简洁的表述就是我们把中国的农民数量减下来,至少减到20%以下。当我们减到10%的时候,我们的农业现代化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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