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中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是否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

如题所述

危化品从业单位每年须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评价机构对《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和结果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报告》按要求进行备案。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生产过程、危险物质的描述;
2)安全评价的主要依据;
3)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4)可能发生最严重事故的情况、可能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安全组织管理和工程技术措施;
7)应急救援措施;
8)安全评价结论与建议。
《安全评价报告》应做到数据完整可靠,附图附表齐全,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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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7
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第八条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所以你提出的问题的答案是不一定要专业机构评估。
第2个回答  2011-11-01
新的法规规定,可以用安评来代替重大危险源评估,但是安评中必须有重大危险源辨识
第3个回答  2011-10-26
老厂的重大危险源会在当地的安监部门备过案的。如果是新厂,在安全评价报告中也有体现。可查询本公司或者本厂的 安全评价报告。如果你们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话,肯定是有 安全评价报告 的。
第4个回答  2011-10-29
你根据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即可。对评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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