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下多次交易企业合并?

2016年7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7500万元购入乙公司5%,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假定甲公司对乙公司5%股权按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2016年12月31日,5%股权对应的公允价像为8000万元。
2017年2月1日,甲公司又以银行存款95000万元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50%股权,追加投资后,甲公司对乙公司持股比例上升至55%,取得了对乙公司的控制权。
2017年2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88400万元(其中股本80000万元,资本公积100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000万元,盈余公积700万元,未分配利润67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88500万元,差额为100万元的存货评估增值、原持有的5%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9300万元。
要求:1、编制2016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的有关投资的会计分录
2、计算购买日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及会计分最
3、计算2017年2月1日合并报表应确认的合并成本以及商誉、合并调整抵消分录

不写分录,只给思路,闲暇时间过来看看,采不采纳无所谓

    取得5%股权投资,按其他权益工具核算,因为是取得的为股权,所以可以判定为指定第二类。

    按支付的银行存款7500万元入账,2016年12月底因为公允价值增加相应增加其他综合收益500万元

    购买日完成企业合并,此时原5%股权应当进行公允再认定(先卖后买),因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部分500万应转留存收益(盈余公积10%、未分配利润90%)。然后按照购买日5%部分公允价值9300+购买日购买50%支付对价95000作为长投初始投资成本104300万元。原5%部分9300万元与8000万元差额个别报表计入留存收益,合并报表不再做此分录

    合并层面初始投资成本与个别报表初始投资成本相同(因为都属于跨界,所以都是公允+公允,不存在权益法转成本法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初始投资成本不同的情况)

    商誉=104300-188500*55%=44625万元

    合并抵消分录忘了哈哈

    (均未考虑递延所得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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