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缘无故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否有经济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做仓管员,试用期两个月,刚进来做了5天,发现不适应,就向上司提出要求掉换部门,公司也并没与我进行沟通,可第二天上司直接告诉我被公司辞退。

在试用期间 只要公司能证明你不符合 或者不胜任工作岗位是可以辞退你的 不需要支付你补偿金

以下是新劳动法,你的情况不能要求公司赔偿。

(三)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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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6
你要求换部门,说明你不适合你工作的岗位,这样的情况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把这5天工资给你结算了,再找份新工作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15
jsy1、何为“试用期合同”?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6个月,而试用期也是6个月,那试用期是不成立的。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如果是以上情况,单位就不能单方随意解雇你,具体情况麻烦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准确回复。

三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并没有违法,在试用期内单位要解雇你不需提前一个月,像这种情况你很有可能没有补偿udt62
第3个回答  2011-10-15
有的,有好多朋友已经回答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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