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军机处”

既然军机大臣可以参与内政外交,制定军政大计、审理重大案件等机要政务,为什么又说职责只是“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而且我做题时“军机大臣级别不高”“军机大臣完全听命于皇帝”“军国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这样的选项都正确?为什么相比于内阁,皇权进一步加强?内阁不是也没有实权,而由皇帝控制的吗?请哪位仁兄一定帮帮忙啊,小女在这谢过!
是了,我没有说清楚。我是指明朝内阁~~~

你不能拿清朝的内阁和清朝的军机处比,清朝的军机处当然要比内阁权利大。实际说“为什么相比于内阁,皇权进一步加强?”是用清朝的军机处和明朝的内阁比。
明朝的内阁在一定时期是有决策权的,是可以决定国家政务的,明朝的内阁首辅在某种程度上是行使相权的,比如著名的张居正,通过和司礼监太监的勾结,实际上是行政权集中于一身的地位。像万历那样几十年不上朝,国家政务都靠内阁去打理。
而清朝的军机处则纯粹是一个秘书机构,军机大臣只是提出建议、执行皇帝的决策,决策权都在皇帝。
制度是一方面,清朝皇帝勤政、明朝皇帝懒惰也是一方面的因素,如果明朝皇帝都像朱元璋那么勤政,内阁的权利就小多了。
明代的内阁大学士以六部尚书和曾任经筵讲官的来兼任,他们的地位就尊严了。明朝大学士的官衔,始终是某部尚书兼某殿(阁)大学士。明代内阁大学士的品级虽然只有五品,但内阁还算是国家的正式官署,成员是有品级的国家官员,其任免是有规章制度的。
而军机处在编制上只是一个临时机构,类似今天的某某领导小组、某某办公室,而非一个正式机构,其成员无品级,组成完全由皇帝任意安排。内阁大学士,还可以勉强称为国家大臣,而军机大臣则只算是皇帝的私人秘书。
拿张居正来举例,大臣给皇帝上奏章,还要给内阁报一份,一式两份,到了清代则不然,只有给皇帝的一份,军机处只是皇帝的秘书机构,经手就完了。
清代政府发布最高命令称上谕,上谕分为两种:一种是明发上谕,一种是寄信上谕。明发上谕都是比较不关紧要的事,譬如皇帝出外巡幸,上陵,经筵,救荒,以及中央政府尚书,侍郎,地方政府总兵知府以上的升降,以及晓谕中外诸事,都由内阁拟好,皇帝看过,再由内阁交到六部,这是中国向来的惯例。寄信上谕是清代特有的,不按上述程序,而直接由皇帝军机处寄给受命令的人。譬如给江苏巡抚的上谕,直接寄给巡抚,旁人谁也不知道。或者要交给吏部尚书的,也是直接寄信给吏部尚书,此外无人得知的。
后来凡是紧要的事,差不多都用寄信上谕发出了。这种上谕,由军机处拟给皇帝看,皇帝看过以后,封来盖起一个印,这个印叫“办理军机处”。军机大臣,名义上是大臣,照制度法理讲,并不是大臣,因为他是皇帝御用的,而不是政府的正式最高行政首长。
全国中外各长官,都直接向皇帝发生关系,其他旁人全都不知道。这不是全国政治,都变成秘密不再公开。
明代还是在制度之下由皇帝来当宰相。宰相废了,而宰相的职权则由皇帝兼。只是宰相做错了,须负责。皇帝做错了,可以不负责。除此一分别以外,明代制度还是和过去大体相似的。清代就更超越了这限度。唐宋诸代的诏敕,宰相一定要盖章,没有宰相的章,就不成为诏书。清代行政反而成了私下的秘密,自然比尚有制度可循的内阁制又大大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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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8-21
军机处的职官有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有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军机大臣由皇帝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员内特选,有些也由军机章京升任。军机大臣之任命,其名目为“军机处行走”,或“军机大臣上行走”。所谓“行走者”,即入值办事之意。军机大臣没有定额,军机处初设时为三人,以后增加到四、五人至八、九人,最多至十一人。军机章京初无定额,至嘉庆初年,始定为满、汉章京各十六人,共三十二人,满、汉章京又各分两班值班,每班八人。军机章京之任命,或称为“军机司员上行走”,或称为“军机章京上行走”。

军机处成立后,议政王大臣会议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废止了,内阁变成只是办理例行事务的机构,一切机密大政均归于军机处办理。军机处总揽军、政大权二端,真正成为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军机大臣无日不被召见,无日不承命办事,出没于宫廷之间。皇帝行动所到的地方,军机大巨也无不随从在侧。但军机处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处。军机处在权力上是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而在形式上始终处于临时机构的地位,不像正式国家机关的样子。军机处办公的地方不称衙署,仅称“值房”。军机大臣的值房称为“军机堂”,初仅板屋数间,后来才改建瓦屋。军机章京的值房,最初仅屋一间半、后来才有屋五间。军机处也无专官,军机大臣、军机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职,皇帝可以随时令其离开军机处,回本衙门。军机大臣既无品级,也无俸禄。军机大臣之任命,并无制度上的规定可供遵循,完全出于皇帝的自由意志。军机大臣的职务也没有制度上的规定,一切都是皇帝临时交办的,所以军机大臣只是承旨办事而已。“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这些都说明军机处是皇帝集权的最好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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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军机处的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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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这个名字对于学过一点历史的人来说,是并不陌生的;它是清代辅佐皇帝的重要政务机构,始设于清朝雍正七年(公元1792年)。军机处职掌着每日晋见皇帝,共商处理军国大事,并奉旨对各部门各地方负责官员发布指示的重要使命,因此它在清廷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是,军机处在清代初设阶段,由于无保密制度。〔时有部院官以启事画稿为名,侦探消息传播街市,目为新闻。〕造成清廷许多军国要事的严重泄密,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这严酷的教训,使清军机处,不得不对保密规制进行强行规定。据清吴振(木或)《养吉斋丛录》载:军机处自清朝嘉庆以后〔其保密规制始严,规定凡军机大臣只准在军机处输本日所奉谕旨,部院稿案不准在军机处输,司员不准至军机处启事,{军机章京办事处}(章京系专职办事官员。作者注)不许闲人窥视,王以下及文武大臣不准至军机处与军机大臣谈论。至于通谕王公大臣之事,在乾清门阶下传述,不许在军机处传述。并命科道官一人轮日至隆宗门内纠察。〕与此同时,军机处所收到的各类奏折和皇帝(石朱)批的谕旨,都有一整套严格的保密管理规定,〔每日奏折,于寅卯二时发下,由军机章京分送各军机大臣互阅。凡皇帝在奏折上批有{另有旨}、{即有旨}的奏折,由军机处章京贮于专门的保密奏折,由军机处章京贮于专门的保密黄匣中,交军机大臣捧入请旨,然后由军机大臣根据皇帝的旨意,命军机章京起草谕旨,经皇帝(石朱)笔改定后,交各部院速议速办。为防止文件在传递过程中的失密,由军机处将文件密封后交兵部捷报处递往。
在文件的封袋上,分别规定右书{办理军机处封},左书{某处某官开拆},至于皇帝亲笔改定的谕旨,在封袋上,则居中大书{传谕某处某官开拆},其封口及书年月日处皆钤印……。〕除此之外,{皆使领者(领取文件者)注明画押于簿中},谓之{交友}。〕这可谓保密责任到人了。
清军机处还实行了严格的归档保密规定〔值日章京……凡本日所奉谕旨,所递片单,均钞钉成册,按日递添,月一换,谓之{清档}。凡发交之折片,由内阁等处交还及汇存本处者,每日为一束,每半月为一包……均责成章京检覆无讹,按季清档,月折及各种存贮要件,收入柜中,值日者亲手题封,谓之{封柜}。〕清军机处还设有专门的档案房,有专职的保密人员管理这些档案,由此而使军机处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之好,同时,为后代留下了许多难得的珍贵史料。 军机处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封建君主集权的进一步强化.

参考资料:

第2个回答  2007-08-22
军机处是由皇帝的亲信大臣担任,所以皇权较内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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