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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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情绪低落在朋友家自杀,家属状告对方获赔8万余元】邀请情绪低落的朋友来家中做客,在转身准备水果时,朋友就从客厅跳楼身亡了。
看到这个新闻时,我又生气了,我真心觉得我完全无法理解现在的人啊!这是要搞那样呢!做客朋友家自杀,朋友被判赔八万,真的是很不合理。说实话你去别人家做客,你自杀了,是不是还应该赔点给你朋友啊!他受到了那么大的刺激,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我们国家的理赔制度也是够搞笑的了,照这种推理,那岂不是从顶楼跳下去的人,最上层的住户是不是也要赔一点,在路上自杀了,路政局也要赔一点......这不合理吗?是不是?我们国家自杀的人真的越来越多了,是不是法律法规应该出台一些相关政策呢!
还有我一直觉的!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是有自己独特的使命的,当天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完以后就会离开了,然后启程到下一个地方,所以这也算是一种告别吧!在很多西方国家,自少者都会选择一些人迹罕见的地方,这样才不会给别人带来麻烦,所以说他们从来都不会选择公共场合,这也算是一种责任感吧
所以说那些想要自杀的人,真的不要拖累别人行不行,你还去朋友做客时自杀,你倒是解脱了,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朋友她要承担多少压力。在新闻中陈先生说过自己根本没有对她实施任何违法行为,更没有用言语刺激她,所以我觉得,判决结果不合理。真是好心反被讹诈,有点惨啊!以后与人相处一定要学会察言观色,小心谨慎。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当然不合理。凭什么合理?
1,老人倒了我们去扶,扶了之后还要赔钱,你觉得应该吗?近些年来我们的社会道德一被再刷新了下线,达州3个小学生因为看到了一位摔倒了的老奶奶,那个老奶奶一直喊那三个细娃儿,过来弡我一下,三个小孩子看到老奶奶痛苦的表情十分不忍,于是三个人约定去把老奶奶扶起来。结果其中之一分女孩子刚过去就被这个老奶奶给抓住了衣服,然后大声呼喊快来人啊,这个细娃儿把我创滚了。结果是在医院的老奶奶家人要求这三个小孩子的家长赔钱。对于这件发生在我家乡的事情我是非常清楚的。那么你认为该不该赔钱?你认为赔钱合理吗?赔了钱会对小孩子的内心造成多大的影响?在他们心里会形成扶人是会赔钱的观念,而且说不一定还会给他们的同学说,家长给亲戚朋友说,如此一来以后老人倒了谁敢去扶?人们敢去扶吗?央视春晚不就是有一个关于此类型的小品吗?看了之后你会怎么想?不要让英雄流泪还要流血。
2,朋友心情不好我们是不是应该远离。朋友是什么?是在你开心的时候陪你一起开心,在你不开心的时候给你安慰,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在你面临困境时能给你他的建议。要是照这个题目中的来,一个朋友心情十分不好,你不去安慰反而要远离她,这是不是对她的雪上加霜吗,会不会让这个朋友觉得世界都抛弃了她?会不会因此加速自杀呢?我们不得而知,既然朋友安慰她她还是要自杀,那么朋友不安慰她她也是要自杀。如果你不远离,那么你去邀请你朋友一起出来玩,一起去放松一下心情,结果她自杀了,你要背锅,你要赔钱。这就和上面的一样,给我们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恐惧,朋友本着好心去事,事虽虽然没有办成但是也没有做出格的吧,而且生命是一个人自己所有的,她想自杀,作为一个安慰的朋友也得付出点代价吗?那么以后我们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办?首先想到的恐怕不是朋友的情绪,而是假如我去安慰会不会因此惹祸上身。像某个楼说的你要负责监管,那么凭什么监管,说得不好听的话朋友只有道义上的责任。
3,为什么不反思家长。也许正是因为家长的某些原因才导致的这个人自杀呢?只是她不想麻烦家里,她的朋友只是背了个锅。我就有个朋友,家里面一直反对她耍朋友,但是她还是在大学耍了一个男朋友。但是从来都不敢秀恩爱就怕家里人发现了,可是某一天她们分手了。她男朋友还是一直缠着她威胁她和她做那种事,不做的话就打电话告诉她爸妈,我不知道是真的怕还是假的怕,她竟然真的受了威胁去和那个前男友做那种事,可是最后那个男的还是告诉了她爸妈,结果可想而知。假如家长和她能好好沟通呢?假如能够体会孩子的感受呢?这里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往往家长才是让孩子受伤的最大原因。所以为什么不判家长赔钱呢?
最后我就要吐槽一下我们的法律了,这些年来法律成为了道德践踏者谋利的工具。有个新闻是这样的,有个人自己撞上了一辆车,车就停在那里没有动。然后人死了,法院判那辆车的主人赔钱。为什么?难道说我开车在路上既没有违法也没有违规,那些想自杀的跑过来自己撞死了我还要赔钱?我有错吗?没错啊,但是在中国你确实要赔钱。因为你开车啊。那么为什么呢那些因为跳火车,卧铁轨死了的不找铁总公司赔钱呢?这是为什么呢?我不清楚,自己去猜。
不合理,简直是无妄之灾。
乍一看这新闻,我会觉得,这跳楼的和“朋友”得有多大仇啊,是不是故意的,你要跳楼自己家跳就好了啊,何必再去害“朋友”。而法院的判决也是坑了,在我看来,这个事件和该朋友完全就没什么关系,不应该判他赔钱。要求赔钱就说明对方应该为跳楼者的死亡负责任,但是他有责任么,他只是叫了她过来做客而已,啥都没做,对方就突然跳楼了,简直是一脸懵逼好嘛!这锅可背惨了,自己家里突然变成了凶宅不说,自己还受到了惊吓,自己没赔到钱反而要赔别人钱,这是个什么理?
看到这个新闻,我就想起来前两年我家小镇上发生的一件事情,事情是这样的,我们街上有一家酒店,还挺大的,生意也挺不错的,但是某天的上午,酒店打扫阿姨打开了某个房间,发现房间的主人躺在床上,她想吧,这人还在,去搞卫生不太好,就问了,但是问了好多次对方都不回答,然后她上前一看,这一看可把她给吓到了,这人脸色发青,没气了。后来警方调查了之后说是自杀,酒店查了住宿记录,这个自杀的人是昨天晚上才住进来的,感情他是特地来开一间房间自杀的啊!后来法院的判决也是酒店要赔对方家人8万块。
你们说说看,这都是什么事,真的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我国的司法制度真的要完善一下了,老是这样的话,会引起社会的强烈不满的。
首先,他朋友心情不好在喝酒时,他有没有起到很好的疏导作用,还是一味的添油加醋,火上浇油,让朋友的心情更加不好从而引发悲剧。
另外,朋友在有跳楼轻生的表现时,他是否及时劝阻,阻止悲剧的发生,还是说事不关己。
如果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真的应该负有责任,赔偿也是应该的。
如果没有出现类似这种情况,或者说跳楼轻生时没有任何时征兆,他也在发现朋友坠楼后即使拨打120等进行急救,那么我认为,赔偿也是有点不近人情的。
朋友来找自己喝酒,自己也奉陪,两人也许已经有了醉意,都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这样发生的意外也会另自己很难过,很悲伤,很伤心,而且,朋友死在自己家楼下,我觉得都会有阴影吧,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谁家都会觉得难以接受,明明一醉方休反而闹出人命,这本就很悲伤,而经过法律判决,又要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八万,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八万并不是个小数目,难免会让人有苦说不出,心理阴影加强经济损失,这样的悲伤程度……………………
这个判决也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而视,不可随意断言,妄下结论,要看当时事件发生的背景,两人的状态,以及事后双方的态度,从本质上讲朋友也不愿发生这样的事情,尤其还是在自己家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