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公公的名,目前不想过户,只做公证给他儿子,这样其他人还有继承权吗?

因为还没有办房产证,想等到五年之后在过户,只做公证不过户的话,其他人还有继承权吗?

如果公公依法办理遗产赠与公证,即可排除其他人主张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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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1
如果公证的是一份赠与性承诺,该赠与仍然不能对抗产权过户。如果公证的是一份遗嘱,则属于只有经过再次公证才能更改继承人的情况。
第2个回答  2019-12-11
需要有其他继承人到场公证。无论是遗嘱公证还是法定继承公证中,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未到场提出公证申请或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公证处是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如果其它继承不同意是不能公证一人继承,因为其它继承也同样是有法定的继承权。
第3个回答  2019-12-11
这是叫遗嘱公证,如果房产权是公公一个人的,那么他可以去公证处立一张遗嘱,把房子留给你老即可,并做好公证,这只要公公一个人去公证处就能处理了。
第4个回答  2019-12-11
既然是给他儿子如果公正不改的话,到时候就属于他儿子,其他人没有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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