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我可以更改孩子的姓名吗?

我是女方,离婚后孩子归我,我想把孩子的姓和名改了,需要经过男方的同意吗

无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已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同时也明确规定,变更姓名要依照规定而行。
姓名的变更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既涉及到亲情、人伦道德,又涉及到读书、工作等现实生活,更涉及到法律规范。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更名,都是允许的,但需要到户籍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10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无须离异的父母双方均同意才能办理。成年人更名,需要本人到户籍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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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2
既然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是你,则由你做主。
依法改名(含姓名)是公民的权利。在法律法规下履行相关手续,不必征求外人意见。
特别提醒:必须亲自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及离婚判决书(以证明孩子的监护人是你)到公安机关(办证中心)依法提出申请。
经完成法定手续,备案(并变更相关证件)后就可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4-22
不需要,可以更改!
第3个回答  2021-03-28

第4个回答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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