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资料员需要做哪些资料

如题所述

施工单位
3.4.1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部门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各级施工资料的管理部门应配备工程技术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4.2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施工资料应及时通过报验、报审程序,通过施工单位相关部门或总包单位审核后,方可报建设(监理)单位。
主要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应先通过本单位技术、质量部门审核后才能报监理(建设)单位核验、审批并办理签章验收手续。
3.4.3 施工资料的申报和审批应有时限要求,并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各单位的责任;如无约定,施工资料的申报和审批不得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
3.4.4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资料的编制要求、质量标准、移交期限和编制份数。分包工程完工后应按约定移交施工资料。
3.4.5 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资料。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施工资料。各分包单位应负责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施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并保证施工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
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编制、收集、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施工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3.4.6 接受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资料的监督和检查。
3.4.7 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两套施工资料,其中移交建设单位一套,自行保存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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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8
说多了无益 简单就是 工程联系单和工程验收单 两大类就可以了 其他的可以在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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