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之前您向我询问过外地孩子入学问题,这是今年外地孩子成都入学的一些政策
为切实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相关精神,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于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以按照《指导意见》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
按要求,2018年拟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人在办理入学申请时需提供:
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于2018年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的问题解决起到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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