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恋爱为名骗取钱财算诈骗么,具体看下面

男女网络认识,一起同居半年左右。期间女的不断要求男的买这买那,其中比较大件的是笔记本,女的当时说只要帮她买以后以按揭分期还给男的,不算男的送的,只是先垫付。然后最后女的以出去冷静几天为借口,当时说就回来的,男的也就让她带走了笔记本,女的期间还不断说过要还男方笔记本钱,但是一直没有还。自从离开后就不再和男的见面,一直拖了一个多月没见面,还口口声声不还笔记本,最后说要分手。男的是真心想和这女的在一起的,但女不愿意再和男的一起。但男方当时垫付的笔记本却不归还。这个笔记本价值4500元左右,其他现金有600元没还,也说是要还的,总的大概花费不下万元。请问女的够不够成诈骗。如果是诈骗这类案子举报公安会接么?分数不够了。如果有专业的,请帮忙回答下谢谢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双方是以恋人关系同居半年,后女方提出分手,不构成诈骗。

    女方是向男方借款购买电脑,后女方不还钱,这属于经济纠纷。

  综上所述,女方的行为不构成诈骗,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需要男方自行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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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3
不算。你情我愿而已、她一没骗婚、二没写借条、《如果是诈骗这类案子举报公安会接么? 不会》 求采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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