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各国政体可分为君主立宪和民主共和,为什么?

如题所述

君主立宪制,又称立宪君主制或议会君主制,最早在英国出现。18世纪初,英国议会通过《王位继承法》等法案,进一步削弱了国王的权力,巩固了议会的主权。在君主立宪制下,君主虽然名义上有很大权力,但实际上国家权力的中心在议会。自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以来,该制度不断完善。19世纪晚期,国王的权力基本由议会和内阁行使,其在调解各派矛盾、维护国家安定等方面发挥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上保留君主的国家基本上都实行了君主立宪制,如日本、西班牙、丹麦等。
共和制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政体,其中君主不是国家的最高首脑。共和制的根本原则是天下为公,国家权力是公有物,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共和制强调政府的公共性、公平性与中立性,即政府必须为所有人的利益服务,而不能只为少数当权者的利益服务。民主的概念并非共和制所暗含的。共和制政府形式可以包含有限的民主,但这些权利仅对有限的人群允许,如许多独裁或极权国家。共和制在古代可以追溯到西亚的阿卡德。最著名的古代共和国是公元前509年建立的罗马共和国。在现代民主制度出现之前,许多国家采用共和政体,如中世纪的威尼斯共和国。这也说明,“共和”未必一定是“民主”的。
在现代,共和国家的首脑通常仅为一人,即总统。但也有例外,如瑞士的国家首脑是一个七人委员会,称为瑞士联邦议会;圣马力诺的国家首脑位置由两人共享。虽然英国在政体上是君主立宪,但人们也称它为“虚君共和”,因为君主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法律规定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因此,孟德斯鸠认为“英国是个裹着君主制外衣的共和国”。
君主通常统治一生,当他们死后由一个亲属接替,由他们自己选择或根据继位规则。共和国的总统,相反,通常被选举为一个有限的期限,他们的继任由选举他们的人来选择。现在甚至非民主的共和制通常宣称是民主的。尽管选举的结果可能是确定的,仍然保持正常选举的仪式来选举国家的首脑,而且通常在这些国家首脑自动离开位置(通过辞职或引退),或被统治精英的其他成员强迫离开(通过宪法的手段)。但仍有一些例外,例如,每一个新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通过帝国的首脑选举,尽管几个世纪以来选举特定家族的后裔到这个位置是通常的惯例。可能在现在君主制最重要的例外是在联合王国使用寡头的选举形式(称为枢密院)。
另外,旧的词义定义使用“共和”描述那种通常称为代议民主,它将“民主”词义限制为直接民主。更多这个词义的使用和历史的讨论参见民主。甚至这个用法也没有包含许多共和制,过去的和现在的,那些根本不民主的(尽管很少现代的共和制允许他们缺乏民主)。
使用这个旧的含义,可以说美国是联邦共和制,而不是民主制。(尽管大多数人,包括大多数美国人,称之为民主,他们使用的是现代定义,而不是这里的旧定义)。共和这个词义的使用在美国开国者时期非常通用。美国宪法的作者为许多原因故意选择了他们称为的共和制。例如,对每一个政治问题从每一个公民收集选票是不切实际的。理论上,议员可以比普通平民更博学和更少情绪化。另外,共和可以设计为用来抵抗"多数的暴政"的保护。联邦拥护者描述了这个观点,纯民主实际上非常危险,因为它允许多数侵害少数的权利。通过他们称为共和制的形式,代表人用许多不同的方式来选择(总统、议院、参议院和州官员被分别选举),这使多数更难足够的控制政府来侵害少数。
共和政体也是中华民国的政体。其他共和的例子包括英国革命时期的英国、法国和德国。中国共产党治理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于历史上、社会发展上与世界各个国家不大相同,因此它的“共和”与其他国家有些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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