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没有稳定的工作要付子女的抚养费吗?

如题所述

要支付,如果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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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没有条件可讲。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17
这就是现代女人为什么不结婚,生完孩子身体开了一刀,因为生孩子耽误了没有工作没有稳定收入自己的骨肉想要不能要,孩子没了,家没了,居无定所,没有工作还要支付对方钱,中国的法律对女人太无情!!!!
第3个回答  2011-08-25
要付。1、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是父母任何一方的法定义务,不因没有稳定工作或生活来源而免除。2、没有稳定工作可以暂时拖欠,但一旦有了,一并支付。除非父母另一方同意免除,并承诺由其全部抚养。
第4个回答  2011-08-25
子女在未成年前还没独自生活的能力,给付抚养费是必要的。但因工作原因可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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