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开庭后,法官说先双方调解,调解不成才审判,再开庭后和审判前,法官还会考虑被告说的话吗??

离婚诉讼开庭后,法官说先双方调解,调解不成才审判, 在法官审判之前,被告有提出有利条件,法官会采纳吗?
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原告,我要求抚养权, 被告也要求抚养权,后来在法庭上同意放弃抚养权,但是其父母要抚养权, 法官说给3天时间双方协商,..
1,他请了律师,我没请... 他说他母亲是老师,有利于孩子教育..
2,法官问我学历,我高中,他初中, 然后法官问他,你母亲不是老师吗,怎么才读到初中,他回答:"智力(智商)问题" . 我没听清楚是智商还是智力.
3,法官问有没共同财产债务. 他说有债务,结婚摆酒用的15000元,亲戚借, (这是他父母借的,而且我不知情), 法官问我知情吗,我说不知,法官问他有没书面证据,他说没.
4,法官问他是否同意离婚,他说同意.
5,法官问我孩子吃奶粉还是母乳,我说奶粉年,每月要800元,还有尿片营养品.法官说"越小需要的钱越多".
6,他的答辩书写只承担300元每月.
7,后来我陈述了我要抚养权的理由后,他提出抚养权同意给我,但是抚养费我要求高了,(我要求1000元,因为分居期间,我母亲带我儿子,我母亲每个月都会催他拿1000元来,作为伙食费.) 他说他工资是1000元底薪,加一点提成,每月就1300元.
8,他说他要生活,我说那300元就够孩子的费用吗 ?然后法官就问了我孩子多大.
9,后来他说给500元每月,我说医疗费呢.他说他没办法承担,后来他律师说给多100元,就600元每月.
10,我说教育费呢,现在小学初中不用学费,高中大学都不用你负担了,因我要求是到18岁.他说他没办法承担,我说现在就需要幼儿园学费. 然后法官说:"问你读什么学校最贵,不是大学,是幼儿园."
11,我说我儿子上星期病了,是从他家带回来,他们没问候过一声.去医院看病的钱都是我出的.难道他不该分担?法官这时说:"你们商量医疗费怎么分摊".
12,法官问从事什么工作,他在商场做销售员,我在公司做文员,我工资比较高.
13,法官问父母有没工作,他父母有工作,我父亲有工作,母亲没工作,但带孩子.法官问他父母有没退休,他说还有2年.
14,后来我说他母亲和我母亲说过,如果抚养权归他,仍然要我母亲带孩子1-2年. 他的律师就说他母亲会立刻退休带孩子.
15,我重复了很多遍,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是我母亲和我照顾,分居后一直住在我母亲家,我也住在母亲家.
16,双方都无房子.都住父母家.
17,他的律师说如果我同意他的方案:每月600元抚养费. 就协商成了, 如果我不同意,他们就维持原来的要求,抚养权归他. 我要给抚养费,律师说我只需要给很少的抚养费.
如果,在这3天内,被告打电话给法官, 告知法官这些 被告母亲退休带孩子,和被告父亲买车. .. 那么,法官还会考虑被告的话吗??

首先,你是坚持要抚养权吗?
如果不是,孩子判给对方,你的确只需要负担很少一部分抚养费,法官说的没错;
如果是,记住二次庭辩的时候尽量拿出有力证据告诉法官孩子太小,离不开你。比如孩子还需要一部分母乳喂养,明白吗?孩子还在哺乳期,司法实践中像这种情况多半会判给你。
其次,抚养费问题,这个问题不能一蹴而就,你现在对抚养费的请求不可能支持到孩子18岁,也就是说,你可以在孩子不同的年龄段进行数额不同的要求,直至年满18周岁,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根据司法解释,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但仍在上大学,你仍然可以要求抚养费,法庭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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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6
法官说的没错,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调解和好”是必经程序。无论当事人是否同意,法庭都必须做和好的调解工作。
下面就你的17条,综合回答如下:
1,由谁监护(抚养)孩子,是你们夫妻的权利,被告的父母不能主张抚养权。
2,.他说他母亲是老师,有利于孩子教育,——这可以成为判决孩子由他监护(抚养)的有利条件,但不是必须的。..
3、学历、共同财产债务.、和监护(抚养)孩子无关。
4、在哺乳期,除非有法定不能由母亲抚养的情况外,是不会把孩子判给男方的。
5、他每月收入就1300元,你要求1000元,,确实要高了。“律师说600元每月”,法庭是有可能支持的。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规定,“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但仍在上大学,你仍然可以要求抚养费,”法庭是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7、,我说我儿子上星期病了,是从他家带回来,他们没问候过一声.去医院看病的钱都是我出的.难道他不该分担?法官这时说:"你们商量医疗费怎么分摊".——这个医疗费,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与抚养费无关,不能在离婚诉讼中解决。
回答的重点:“在哺乳期,除非有法定不能由母亲抚养的情况外,是不会把孩子判给男方的。”
其他问题,我支持一楼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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