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职字的读音为zhí。
拓展资料:
职是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春秋金文,《说文解字》训职为“记微”,即记住细微的事物。又指掌管,作名词,指所掌职事,分内当做的事,就是职业。由职业的意义又引申为职位。
职字的本义是指记住。从这个方面又可以引申为从事记载某些事情的人,这是各类工作中的一种工作,也是一种职业。由专指个别到泛指一般,这是词义发展演变中一种常见的现象。所以,“职”发展到后来,便可用来泛指掌管某一事务的职业。
职字表示职业的意义现代汉语中仍然使用。由“职业”的意义又引申指职位,所谓职位就是指机关或团体中执行一定职务的位置,如:在职,就职,辞职,撤职,等等。
职有掌管的意思,掌管一项事务,就要做相应的事情,对于掌管这一事务的人来说,做这些事情是他义不容辞的职责,所以,旧时下属面对上司时,常自称“卑职”。
古籍释义有《广韵》之弋切。《集韵》《韵会》质力切。并音织。《说文》:记微也。徐曰:国有六职,皆主记事之微也。《增韵》:执掌也。《尔雅·释诂》:职,主也。《博雅》:职,事也。《书·周官》: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
《周礼·天官·大宰》:九曰闲民,无常职。注:谓无事业者。《史记·张丞相传》:沛公以周昌为职志。注:职,主也。志,旗帜也。谓掌旗帜之官也。又《尔雅·释诂》:职,常也。又贡也。《左传·襄二十八年》:共其职贡。
《淮南子·原道训》:海外宾伏,四夷纳职。注:职,贡也。又专也。《诗·大雅》:民之罔极,职凉善背。注:专由小人,名为直谅。而实善背也。又扬子《方言》:怜职,𢙴也。言相𢙴怜者,吴越之闲谓之怜职。
又职职,多也。《庄子·至乐篇》万物职职。又姓。《姓谱》:周礼有职方氏,后因官为氏。《风俗通》:汉山阳令职洪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