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马上起来和副驾驶的打架,我先动手。这个事该怎么判定?

具体经过:21日晚我骑电动车回家路过一小区门口,有辆小轿车要转弯我按喇叭提示后继续前行,没想到对方不但没停反而加速转弯把我撞倒!我倒地后非常愤怒起身问司机怎么开车的这样也会开上来,对方2人一起下车(夫妻司机是女的),坐副驾驶的男的(喝过酒)不知道说了我什么(当时脑子空白)我就上去用左手推了他头一下(当时我的右手还在口袋里)然后他就给了我一拳结果就互相打了会后我倒地被人群拉开。事后警察说我先动手打人这事我得负责!!
1:我奇怪的地方就是警察只追究谁先动手,而不管打架的原因和打架后伤势的程度,而一直要我赔偿对方医药费全部或70%以上。
2:既然是打架应该是2个人的责任,一个巴掌拍的响吗?我难道是无缘无故去打他而他不还手?
3:打架的起因是我觉得我在正常的回家路上突然遭遇意外情况,我感觉的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我起来自动保护自己难道错了吗?
4:司机转弯不管直行车辆这难道不是马路杀手吗?难道撞死了他们才错,没撞死我还不能自卫?这次命大没撞死下次呢!!!

你是不是教师啊?太酸了哈!我站在中间立场给你说说。交通事故和打架斗殴是两件事不能混在一起,交通事故是谁的责任由交警处理,但打架斗殴就是治安案件由派出所处理,打架是你先动手,那肯定就是你不在理,不管起因咋样,你先动手就是不对的,这种双方都没好严重的伤情下,派出所一般是调解处理,因为你不在理,所以调解时肯定是你付足要责任,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但起因是你,所以叫你付70%的责任是完全合理的。打架的起因是交通事故,你是很气愤,但出了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能因为你气愤就要动手打人,那未必人家打了一拳,你就把人家杀死,你也不付责任哦?!这个是不可能的哈!两件事情不能混为一起。再给你说说自卫,你这个不叫自卫,你这个叫故意伤害他人,为什么?因为人家不是故意用车来撞你,是很正常的交通事故,但你出于气愤就故意殴打人家,那肯定是不对的。你自己不要因为脑壳空白就做出怒忙的事情,要承担后果的!小伙子吃一堑长一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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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4
打架与交通事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各负其责。顺祝吉祥于西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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