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工作了2年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近期公司派我去北京参加一个项目培训,然后和我签订一份协议

协议内容服务时间一年,只是一张纸,没有各执一份!违约金5000,但是我工资才3000。而且培训费用才1200.所以我如果离职要承担多少费用呢,机票来回大概1500左右! 还有劳动合同上有个2年内不得去同行业工作 ,是不是我就不能去同行工作了啊?

你好,
一、《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也就是说,你如果离职要承担1200元的培训费用。

二、《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也就是说,因为你属于你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所以根据竞业限制规定,你在两年内不得去同行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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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0
全国人力资源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第2个回答  2012-03-20
还有一年期间的合同,建议认真完成,三年期满,可以不续签,如果用人单位限制你在同业开展工作,属于择业限制问题,应该给你补偿。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马国华律师
第3个回答  2012-03-20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所以用人单位的约定不合理的。
另外竞业限制是需要向你支付补偿金的前提下,才能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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