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工程能不能不招标!比如一个施工单位老板为某地捐赠一所学校(假设规模和范围在招标要求之内)

那这个老板要不要招标呢?他本身就是施工企业老板,能不能自己施工啊?

应该是不行,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三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 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 体育、旅游等项目;
(四) 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五)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六) 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学校应该属于公共事业项目,且不属于不招标的范围里,因此就必须实施招标,但是不一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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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1
按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私人老板出钱不属于国家财政资金,只是学校不是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可以不招标。
既然不招标就可以自己选择施工方,为了未来学生的安全,建议请严格的监理抓好质量。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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