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植物人能不能放弃?

在中国的法律里面,医院定为植物人,或者是 只能靠呼吸机活着的人,反正就是类似这样子的。是否可以放弃,就是让他自己死了。不管他。 在外国可不可以?
可能我的问题没有说到具体情况。 我说个例子吧。 比方说 我母亲去世了,最亲的人就是我的父亲了。 然后我父亲变成植物人了,我的收入刚刚好能让自己与父亲活动下去。但是我不知道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到头,我不想花钱花时间在植物人的父亲身上了。我能不能放弃他,说得直接些就是不管他了,让他自己死吧。 以上只是打个比方而以。如果我可以放弃他,可他还有亲兄弟姐妹,他们不同意,我还有权利放弃他嘛?
大家不要说医院里的医生了,医生肯定是不愿意让我放弃了,他们还想让我父亲天天住在医院的特护里面呢,他们好赚钱了。我指的放弃是指最亲近的人,就是指父母,妻子或丈夫,子女,兄弟姐妹,这些人当中哪些人有权利放弃。

不可以的。

病人放弃治疗或坚持继续治疗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得到尊重,病人的决定权是第一位的。而只有在病人无法作出意思表示时,如永久性昏迷、植物人、脑死亡等情况下,病人家属才有权作出放弃治疗的决定。

人的生命体现着人的最高人格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人格价值。生命是人享有的其他民事权利的前提,是自然人具有民事权利的物质基础。相对于公民的生命权利,其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均为派生之权利,处于从属地位。

所谓法律上的生命,特指自然人的生命,是将人这种特殊的生命形式与其他动物、植物的生命加以区分,予以特殊的保护。

扩展资料

植物人若不进行安乐死,病人可以存活相当长时间,并且不一定自觉痛苦,但他的生活质量是低下的,对社会家庭是一个负担。例如畸形或发育不全的婴幼儿或患不治之症但尚未处于垂危阶段的病人,以及植物人等。

植物人安乐死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从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临近死期;

2、病人极端痛苦,不堪忍受;

3、必须是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为亲属、国家、社会利益而实施;

4、必须有病人神志清醒时的真诚嘱托或同意;

5、原则上必须由医师执行;

6、必须采用社会伦理规范所承认的妥当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植物人状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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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6

不可以的。

病人放弃治疗或坚持继续治疗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得到尊重,病人的决定权是第一位的。而只有在病人无法作出意思表示时,如永久性昏迷、植物人、脑死亡等情况下,病人家属才有权作出放弃治疗的决定。

植物人生命保护的法律意义

根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每年至少新增加10万名“植物人”,全球每年新增的“植物人”数量高达53万人,可见植物人问题已成为国内外严重关注的社会问题。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植物人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其本身不同于脑死亡,其虽奄奄一息却仍存在恢复的可能性。

尊重生命权利

人的生命体现着人的最高人格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人格价值。生命是人享有的其他民事权利的前提,是自然人具有民事权利的物质基础。相对于公民的生命权利,其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均为派生之权利,处于从属地位。所谓法律上的生命,特指自然人的生命,是将人这种特殊的生命形式与其他动物、植物的生命加以区分,予以特殊的保护。

扩展资料:

植物人状态又称植物人。我国古代称之为“木僵”,国际医学界通行的定义是“持续性植物状态”。指由于神经中枢的高级部位大脑皮质功能丧失,使病人呈意识障碍或昏迷状态,而神经中枢的中心部位的如呼吸、体温调节、消化吸收、分泌排泄、新陈代谢以及心跳、循环功能等依然存在的一种病理状态,也称作皮质死。

处于植物人状态者的自觉的思维活动能力的丧失,其间脑与脑干的功能有充裕的保留,一些自主神经反射与运动反射都有保存,并可有正常的睡眠觉醒周期。处于植物人状态者无意识和思维能力,不能与外界沟通,又称之为社会死。

安乐死(Euthanasia)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

中国的定义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2017年10月22日,韩国保健福祉部称,从2017年10月23日至2018年1月15日将试行《维持生命医疗决定法》(也称《安乐死法》),临终患者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继续接受维持生命的治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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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在我国法律里,并无安乐死的规定,在实际的操作中,法院不允许医院为病人做安乐死,因为安乐死这一行为涉及故意杀人的嫌疑,而故意杀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从我个人实际的经历,医院对于植物人,会让家属签署放弃抢救的协议,至于对于这一行为,让亲人决定病人的生命权这一行为是否合法,仍有争论。

就外国的法律而言,放弃植物人,即让植物人实行安乐死,部分国家是合法的。举个例子,如美国的部分州。但就世界而言,大部分国家不允许安乐死。追问

也就是说,现在中国的法律里面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一项。也就是医生确定没有治疗效果了,会与最亲近的家属商量放弃。如果家属同意就签字放弃了。有人告上法院,由家属同意的签字就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是这样的嘛? 就是基本属于那种民不告官不究的事情了。 我还听说在亲人有条件供养的情况下是不能放弃的,除非没钱了,才能放弃! 这是法律规定的嘛?

追答

现实情况是,家属同意签字放弃医治,是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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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3-13
只要他能活着,就不能放弃治疗。否则可以算是有故意杀人嫌疑。外国肯定也不行。人毕竟是生命,不能放弃。
第4个回答  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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