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是否一直被后世历朝沿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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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基本沿用隋朝制度

北宋王安石变法后的“中书”,与唐朝的“中书门下”性质相同,是宰相办公的地方。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机构。

南宋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为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孝宗时,索性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未变(左。右丞相,唐玄宗时为尚书省长官,宋为中书的长官)。

元朝中央政府的军、政统治机构,主要由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构成。中书省领六部,主持全国政务,枢密院执掌军事,御史台负责督察。地方行政机构,分别为行省、路、府、州、县。行省是朝廷委派重臣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的简称。以后行省由中央临时派出机构转为地方常设的最高行政机构。

明朝朱元璋废丞相,取消中书省,皇帝直接统管六部,地方上将行中书省改为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三个部门分管行政,刑名,军事。朱棣开始设内阁,内阁成员不超5人,内阁凌驾于六部之上,六部大事一般都要经内阁批准才得执行,而地方上设置巡抚和总督监管地方三司。

清朝基本沿用明朝制度,但雍正帝设置了军机处,自此内阁权力变弱,军机处权力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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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19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唐朝的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长官侍中二人,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贯彻。尚书省职责为执行,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尚书,六部分理各种征政事务,每部又领四司,计24司。

三省长官共议国政,执宰相之职,他们议政的场所叫政事堂。尚书令位高权大,自隋以来,基本不设(炀帝曾封杨素为尚书令),加之唐太宗曾任此职,故此后,唐朝不再授人以尚书令之职。左、右仆射代领尚书省事,亦职为宰相。

唐太宗在贞观年间常以品位较低的官员同三省长官共议国政,加以“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参议得失”等名号,执行相职。以后又出现“同中书门下三品(简称同三品、一度改称同二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等宰相名号。

从唐太宗开始的这些做法,表明皇帝任用宰相的范围扩大了,已不限于三省长官;宰相成员增多,既便于集思广益,又使之互相牵制,从而避免出现权臣专权的局面。这样,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皇帝大权旁落。

至宋代,另使枢密院掌管部分军权,以牵制武将、分散相权;另设三司掌财政,宰相理行政。三省六部之外另设“中书门下”。

至元代。废三省制,只保留中书省,行一省制。中书省设左右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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