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劳动法,合同期内,突然老板要辞退我,让我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我应该得到什么相应的经济补偿?

有相应的法律条款的话,给我看一下,谢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追问

是这样的,我在这个公司三个半月,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要辞退我的义务吗?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补偿金么?12月15日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了,按照上面的条款,只是补偿我下半月的工资就可以了是这个意思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16
试用期满3个月,正式合同需要签一年。用人单位辞职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员工仍然可以得到一个月的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2-16
多付一个月工资
第3个回答  2011-12-16
发满合同期内的工资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