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行省制度是什么?

如题所述

我国古代行省制度出现于元朝,后明清两代沿用,其演变的趋势是:行省数目增加、行省拆分趋小、行省向边疆扩展、省界设定趋向合理。

数目增加——从元朝10行省,到明朝十三布政使司(实际仍为行省)加南北两京共十五行省,再到清朝前期十八行省(清末行省数目再增:新疆、台湾、东北三将军辖地设省)。

拆分趋小——如湖广在元代包含广东部分地区、广西,到明代两广析出,到清代拆分为湖南、湖北;福建在元初曾短暂设置行省,后先后并入江浙行省、江西行省,有明一代设福建布政使司,清代设福建省,清末台湾从福建分出独立设省。

向边疆扩展——内地早于元代即设省;新疆、台湾、东北均为边疆之地,在清后期才先后设省,比内地设省时间晚的多(当然,其中也有反复,如东北在元代设有辽阳行省,明代不设行省,为奴儿干都司辖地【今辽宁在明代基本上属山东布政使司】,清代前期设三将军辖地,晚期才设三省。这说明边疆即使设置过行省,也是不稳定状态,不像内地行省设置经元明清三代连续一贯制)。

省界设定趋向合理——元代“行省”界限的划分,并没有认真考虑过地理因素。例如归州,地处四川、河南二“行省”之间,却隶于并不与之连界的湖广“行省”;同是处于汉水上游汉中盆地的兴元路和沔州,却分属四川、陕西二“行省”。这样的设置带来很多麻烦,明清两代对行省设置做了很大调整,省界设定趋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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