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阶级性吗?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在人类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作为公平,正义,平等的象征,它具有阶级性吗?

法律不仅仅有阶级性,而且是有很强的阶级性。法律之所以诞生就因了统治阶级的需要,当统治阶级需要通过一定程度上超越道德的规范来维护自身的统治和利益时,法律就应运而生了。

统治阶级以其所制定的法律作为该不该动用其强制力量的尺度和规范,对那些威胁其统治的行为进行打击。因此,法律是统治阶级一手造就的工具,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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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质上,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实现上就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与意志的实现。但是在一个已消灭了阶级对抗的社会,宪法本质的表现形式将发生变化,所以从更广泛意义上说,宪法客观地反映着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

宪法与政治力量对比和政治形势发展变化的关系表现为:首先,宪法是在政治斗争中取得了胜利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任何一部宪法的产生都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和总结,没有阶级斗争的胜利,没有取得政权并建立起阶级统治的国家,就不可能制定出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宪法。

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胜利成果,为了建立适合于本阶级利益的制度并使社会全体成员都能按照它的意志来行动,这就需要借助于宪法这一工具来达到它的目的。其次,各种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具体历史条件以及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同,决定并影响着宪法的具体内容.即使是同一个类型的宪法,其具体内容也会有所不同。

另一方面,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由于政治力量对比强弱程度的不同,以及政治形势的发展变化,因而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宪法其内容也不尽相同。总之,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它反映着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的制定或修改,总是和政治力量的对比以及政治形势的发展变化分不开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的阶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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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8

法律不仅仅有阶级性,而且是有很强的阶级性。原因如下:

1、法律是统治阶级一手造就的工具,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随着民主制度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被统治阶级能够参与到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之中,但这毕竟只是统治阶级缓和其阶级矛盾的一种手段,本质上仍然没有改变。

2、没有阶级,就没有国家,而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是用以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自然也就没有没有阶级的法律。

3、法律的阶级性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属性,是偏向统治阶级利益的特质,是法律建立的基本属性。法律具有阶级性的同时还具备有一定社会性,法律阶级性和社会性两者之间的相互渗透,形成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进而表现出法律阶级性的整体阶级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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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阶级性的体现:

第一类是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关系的规范; 

第二类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的规范; 

第三类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秩序以及保障人们的人身安全等方面的规范; 

第四类是法律化了的各种技术规范。 

所谓法律的阶级性,主要是由前两类法律规范的性质和作用决定的。这些法律规范的存在,是以阶级分野和矛盾的存在为前提,其作用就是调整和协调各阶级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法学主张,在阶级对抗的社会里,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阶级统治或阶级斗争的工具,其主要所指就是由这两类法律规范所构成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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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01

法律不仅仅有阶级性,而且是有很强的阶级性。法律之所以诞生就因了统治阶级的需要,当统治阶级需要通过一定程度上超越道德的规范来维护自身的统治和利益时,法律就应运而生了。

统治阶级以其所制定的法律作为该不该动用其强制力量的尺度和规范,对那些威胁其统治的行为进行打击。因此,法律是统治阶级一手造就的工具,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

随着民主制度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被统治阶级能够参与到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之中,但这毕竟只是统治阶级缓和其阶级矛盾的一种手段,本质上仍然没有改变。没有阶级,就没有国家,而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是用以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自然也就没有没有阶级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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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一向明确认为:法是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形式,是为了巩固该社会现存的经济、政治和其他秩序而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这里所说的“统治阶级意志”,就是指明法的阶级属性,是统一不可分割的;

这里所说的调整人们行为,巩固现存的社会统治秩序,就是法的基本任务。然而长期以来有一种观点却认为,法的最基本特性和任务是强制力,暴力,由此出发,于是民、刑法的区别、行政与司法的区别也就没有什么必要了,法院不过是个刑事机关,有法无法当然也就无关重要了。

法成了既是虚无的,又是“绝密”的东西。直至今天,有的同志一听到加强法制,似乎就仅仅意味着加强强制力或暴力的作用。

这种认识,撇开各种干扰的原因不谈,同对法的概念及其阶级性的正确理解不无关系。毫无疑问,法按其性质来说是与其他社会规范不同的,它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具有强制性,但是,这个强制性只是当法律所维护的统治秩序受到破坏或侵犯时,才表现为由国家通过警察、法庭以至军队来行使强制力或暴力的作用。

列宁说:如果没有一个能够迫使人们遵守法规的机关,法律也就等于零。说的正是这个意思。但强制力、暴力只是国家的职能,法本身并不具备这个能力。如果说法本身就是强制力或暴力,那还要国家政权机关干什么呢?相反,法本身倒是要求人们遵守法律规范,同时也要求国家机关不能作超越法律规定的行为。

因此,法同国家机关既在阶级本质上有紧密联系,又具有自己特有的作用与任务。统治阶级需要颁布法律规范,为的是要通过法来调整人们的行为,巩固统治秩序,对于违反它的行为,由司法机关或同其他国家机关相配合,执行强制力。

列宁说: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建立这样一种秩序,“来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同时又缓和阶级冲突。”(《国家与革命》)法就是起着这个作用。法调整好人们关系,巩固了统治秩序就是法的阶级性的有力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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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法律不仅仅有阶级性,而且是有很强的阶级性。法律之所以诞生就因了统治阶级的需要,当统治阶级需要通过一定程度上超越道德的规范来维护自身的统治和利益时,法律就应运而生了。统治阶级以其所制定的法律作为该不该动用其强制力量的尺度和规范,对那些威胁其统治的行为进行打击。因此,法律是统治阶级一手造就的工具,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随着民主制度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被统治阶级能够参与到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之中,但这毕竟只是统治阶级缓和其阶级矛盾的一种手段,本质上仍然没有改变。没有阶级,就没有国家,而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是用以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自然也就没有没有阶级的法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12-28
法律有阶级性,但是并非有不可改变性.法律确是因统治阶级为维护自身利益才产生的,是国家强制力的象征,统治阶级在法律的庇护下对被统治阶级进行剥削,掩饰阶级矛盾.正是由于这种不公平性,使阶级矛盾激化,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另一方面随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法制的重要性,但同时也意识到社会的不公平性,并为之呼吁抗争.纵观法律的整个发展史,我们也可以清楚的看到,其公平和公正性在不断地提升,并成为越来越多人维护自身利益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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