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分封制、宗法制和中央集权制的区别和相同之处。

详细一点,希望能有点自己的判断?
谢谢。

第1个回答  2016-06-12
1、郡县制相对的是分封制,郡县制是中央集权制对地方的一种统治方法,秦始皇将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以后扩大为四十多郡),郡下面设县,其行政军事司法长官由中央政府任命、管辖考核,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权和统治力。后世尽管由郡县两级、还是州、郡、县三级或行省、道、府、县基本上都是郡县制的翻版。
2、分封制是中央政府分封宗亲、功臣到地方担任首脑,而地方下辖官员由分封的诸侯自行任免,直接向诸侯负责而不是向中央政府负责,继承的规则按照宗法制度进行,大宗即嫡子继承诸侯位子,小宗继承大夫。中央政府到后来失去了对地方政权的控制力,各诸侯国也纷纷兵戎相见,互相攻伐侵吞,是不利于国家稳定、健康发展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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