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字是什么

如题所述

 汉字的偏旁是个系统,要变全变,要不变全不变。变化的时间可以有先有后,但是不能一部分变一部分不变。例如由小篆变到隶书,小篆的水旁“水”全变为隶书的“氵”,提手旁“扌”全变为隶书的“扌”,这体现了汉字偏旁的系统性。“表外字不再类推”人为地把同一个偏旁划分为两个不同部分,必然破坏汉字的规范和统一,在辞书和各种文本里就会出现同一偏旁繁简并存的怪现象,例如:“鷑鸠”、“鳻鸠”、“叆靅”、“轒辒”、“轠轳”。再如,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课》第二册《诗三首·短歌行》:“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心念旧恩。”其中的“”是表外字,按照“表外字不再类推”的说法,“”要改为繁体的“讌”。在教学中教师就要学生死记“讌”是表外字,所以“讌”的偏旁“言”不能类推简化。这除了凭空增加师生的负担外没有任何好处,和素质教育的精神完全相背。“表外字不再类推”要求使用汉字的人记住哪个字是表内字,哪个是表外字,这种要求是做不到的。不但使用汉字的民众做不到,就连《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研制者也做不到。推行《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目的是要减轻人们学习和使用汉字的负担,而“表外字不再类推”却增加了人们负担。按照“表外字不再类推”的原则来改造现有的汉语文辞书,将破坏汉语文辞书的规范性和学术性,贻误社会、贻误子孙。竭力推行“表外字不再类推”的人员必须承担这样做的严重后果。
  新中国建立以来推行简化汉字取得了成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行的规范汉字就包括简化字在内。2009年8月13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曾提出要恢复“克、锺、苹、恶、濛、朱”6个繁体字,结果遭到群众的反对。2013年国务院批准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取消了这6个繁体字。这次出版的《解读》里不再直接提出恢复繁体字,而是借“表外字不再类推”的名义暗中恢复繁体字。这次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字8105个,在这8105字内凡是可以类推简化的都进行了简化。用《字表》里的8105个字和《简化字总表》收的2235个简化字比较,我们发现:《简化字总表》里有31个简化字不在《通用规范汉字表》之内。这31个字是“”。这就是说在《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以后要用到这31个字的时候,就只能使用繁体字。这不是恢复繁体字又是什么?问题的严重性还不止于此。因为在《通用规范汉字表》外还有许多规范汉字,其中有一批字按照《简化字总表》的规定本来是要进行偏旁类推简化的,而如果按照“表外字不再类推”的主张,这些字都不能简化,都要使用繁体字。而且从今以后表外字一律不得类推简化,把简化字的门关得死死的,一个也不放过。另外《解读》还在宣传这次《通用规范汉字表》新收录了226个类推简化字,表示他们是在拥护汉字简化。其实这226个字,本来都是应该类推简化的,哪是《字表》新增加的呢?《解读》突出宣传这226个所谓的新增简化字,可是闭口不谈恢复了《简化字总表》里已经简化的31个繁体字,闭口不谈把字表外许多应该类推简化的繁体字一律封杀而不让它们得到简化,这种做法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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