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虽然能理解老人的心情,但是他这么做是于情于理都不合适的。
老人晚年丧子确实很令人同情,尤其还是这种两个子女都过世的情况!老人接下来所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就是老无所养,老无所依的问题。但是这个当年被送走的小女儿,如果是很小就被送走了,老人并没有对她尽抚养的义务,那么法律上也不会支持小女儿对老人尽赡养义务的。道理很简单啊,你养我小,我养你老。你都没有养过我,怎么能要求我养你呢?
再从情感上说,老人接二连三丧子,内心孤独寂寞,需要亲情的抚慰。但是,这个被送走的小女儿能给她亲情吗?人都说,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那个跟小女儿有些浓浓的亲情的应该是她的养父母吧!老人对她来说最多只算是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而已。而且,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被送走的那个对亲生父母不怨恨就不错了,哪里还有感恩的情感啊!
更何况,从小女儿养父母的角度看问题,老人就是盗取他人的劳动成果啊!别人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怎么可能会给你养老送终呢?就算是有比较开明的养父母最多也只是支持小女儿逢年过节的来看看老人的。所以我建议老人,别找了,既然当初选择把她送人,就让她顺着她的人生轨迹走吧!而老人自己也要承担自己选择的结果。这世界从来都是有因才有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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