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火急,万分感谢

我家和隔壁邻居有一块公用2平方米的地方,长方形,就是我家门前和他家门前的地方。我家是一室一厅,他家是三室一厅,我家利用大概0.3平方米的地方做了一个鞋箱,而且是嵌着墙壁放的。完全不会妨碍到对方的走路,因为真的很小。对方以私自占用公共地方告我们,我该怎么办,我真的很气愤。万分感激

所有权人利用土地是有严格的标准限制的,一般按照规定使用专有部分土地面积,如果使用共有部分的土地面积的,除了不能在上面设置妨碍物侵犯他人正常通行权之外,还需要征求共有土地面积其他共有人的意见,其中,最重要的是需要经过土地管理机关的审批核准,避免纠纷的产生。建议你可以按照说明的程序向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共用土地面积的使用权,同时与共有人进行协商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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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2
远亲不如近邻,说两句客气话,或者说点软话,过去的了,不值当点事儿,千万被把事情激化了,那问题就大了。你说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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