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在加强专制集权政治过程中,对哪些地区的豪强地主进行打击?

如题所述

明太祖在加强专制集权政治过程中,对某些地区的豪强地主进行了打击,他曾经籍没苏州、嘉兴、松江、湖州等地豪族富民的土地,并把全国各地近两万户的富民强行迁徙到临濠和南京,避免他们为害地方,也为借其力量,充实和繁荣京师(见徙富民)。为制止严重的贪污行为,明太祖对贪官污吏实行苛刑峻法。在洪武十五年的空印案和十八年的郭桓案中,数百名官吏被处死刑,下狱达数万人,追赃达数万石。对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和肃清吏治方面有积极作用。明太祖还两次兴起大狱,打击功臣和官吏、富豪,十三年丞相胡惟庸案,牵连被杀者达三万人,公侯伯坐死者二十余人二十六年蓝玉案,被杀者亦有一万五千余人,公侯伯坐死者十五人。两案初为解决统治阶级内部相权与君权的矛盾而兴,后发展为明皇室与功臣之间的矛盾斗争。"胡蓝之狱"其实是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提高皇权而使用的手段,但杀戮太过,株连甚众,对明朝政权的巩固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关了解……

你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非常风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