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的三省六部制之间是什么关系

如题所述

  隋朝建立后,将北周仿照周礼设立的官爵制度废除,设立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隋设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秘书省类似于后来的馆阁,内侍省则是一个专门的宦官机构,主持中央政权的就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三省互相牵制,共同向皇帝负责。其中,决策者为内史省,长官称内史令;审议者是门下省,长官称纳言;处理日常政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置尚书令、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称民部)、都官(后改称刑部)、工六部。 隋朝,三省长官均为相职,同时,三公、三师也参预朝政,也是宰相。
  三省之间既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尚书省下设六部,分别贯彻各种政令,处理日常事务,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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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19
唐朝的三省六部制是一种行政制度,三省指的是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省书生(负责执行),门下省(负责批驳审议)。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尚书省下辖六部。分别是吏部(负责提拔,选派官员干部方面),户部(负责人口,经济发展方面),礼部(负责礼仪教化,祭祀等相当于今天的教育部,文化部),兵部(不解释,你懂的),刑部(相当于今天的司法机关),工部(负责一些大的工程建设,相当于现在的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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