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11年的年初对外发行100万份的认股权证,行权日为12年的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

某公司11年的年初对外发行100万份的认股权证,行权日为12年的3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3.5元的价格认购1股本公司股份,还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4元,为什么计算假设全部行权增加的普通股股数要用100-(100×3.5)÷4而不是100×3.5÷4 这一点我不明白,请明白的人解释一下,谢谢

认股权证的概念我不给你解释,简单说就是你未来要给人家支付股票
下面回答你的问题
100是指你未来要向人家支付的股票实际数
接着,先要注意到认股价格低于市价(当然,实际情况中也不可能高于,否则脑残才会行权)
100×3.5是你未来支付100股所能收到的认股款
(100×3.5)÷4 指的是,如果正常按市价来看,你所收到的认股款实际应该支付多少股。而由于认股价低于市价,导致你实际支付的股票比应付的要多,多多少呢?就是:100-(100×3.5)÷4
如果没说错的话,你是这是要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吧。有问题请继续追问。但望采纳,谢谢。
再补充下:股票期权,和回购股票都是这个理解方法。对于股票期权来说,和认股权证一模一样。而回购股票有点儿相反的意思。追问

不好意思,回复的太晚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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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14
这个说明书也是服气,什么图都没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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