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为君主立宪设立了多少年过渡期

如题所述

  清末为君主立宪设立了9年过渡期
  1、什么是清末新政?
  清末新政指的是20世纪初的以慈裕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当权派,在资产阶级立宪派和归国留学生的推动和参与下,学习日本君主立宪,改革官制、制定法律、建立新军、废除科举等重大改革。
  2、清末新政的过程
  清政府1901年4月成立督办政务处,宣布实行新政,陆续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1906年宣布“预备仿行立宪”,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规定了9年的预备立宪期限。1911年5月,成立了被讽刺为“皇族内阁”的责任内阁。
  3、清末新政的结果
  促进了中国近代教育的发展,社会风气的转变,加速了中国的近代化历程。但是,清末新政也使统治集团内部、中央与地方的矛盾,满汉民族矛盾越发激化。清政府原想借新政消弭革命、实现王朝自救的新政措施却又为辛亥革命创造了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说还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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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8
清政府于1908年8月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同时颁布了以日本宪法为范本的《签订宪法大纲》。所以你说的过渡期应该是9年。
第2个回答  2016-04-11
没有设立过渡期。君主立宪是戊戌变法搞的,但是戊戌变法就是想要一步跨到君主立宪,也没有给贵族任何利益,大家都不支持,所以很快就改革失败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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