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元朝到明朝,我国中央集权制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趋势

如题所述

一句话说明:元朝设行省制度,明朝废除行中书省,设立直属中央的三司,分管民政、刑狱和军政。

明朝建立及明初之君主集权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教授陈梧桐
元朝末年,当红巾军同元军主力进行艰苦斗争之时,朱元璋的势力在江南逐步崛起。朱元璋(1328-1398)是濠州锺离(今安徽凤阳)人,出身於贫苦农民家庭。至正十二年(1352年)参加濠州郭子兴之红巾军。郭子兴病死後,他代领其众,南渡长江,於至正十六年(1356年)攻占集庆路(今江蘇南京),改名为应天府。其後采纳徽州儒士朱升「高筑墻,广积粮,缓称王」的建议,著力经营以应天为中心的江南根据地,势力不断发展壮大。他采取先南後北、先易後难的策略,先著手消灭江南地区的陈友谅、张士诚与方国珍,然後派徐达、常遇春率军北伐。
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正月,在北伐大军挺进山东的捷报声中,朱元璋正式称帝,是为明太祖(1368-1398),建立大明王朝(1368-1644),建元洪武,定都应天(旋改称南京,後又改为京师)。当年八月,北伐之明军占大都(今北京),元顺帝北逃,元朝覆亡,大都路被改称为北平府。接著,明太祖一面继续对付元朝的残馀势力,一面扫除各地的割据武装。至洪武二十年(1387年),明军平定辽东,迫降元将纳哈出,全国已基本实现了统一。
明朝开国之初,各种社会矛盾仍然十分尖锐,社会秩序动汤不安。为了朱家王朝的长治久安,明太祖及其後继者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强化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
明初的政权机构基本仿自元朝,中央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分割了君主的一大部分权力;在地方设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分出机构,统揽一省的民政、军政和财政,削弱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明太祖按照「权不专於一司」、「事皆朝廷总之」的原则,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洪武九年(1376年)废行中书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作为朝廷的派出机构,主管一省的民政和财政;另设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和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分管一省的监察司法和军事。三司互不统辖,分属中央有关部门管辖。布政司之下的行政机构,由原先的路、府、州、县四级归并为府(直隶州)、县(府属州)二级。在边疆某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不设布政司及府、县的行政机构,则由都司、卫所兼理民政,实行军政与民政合一的统治。稍後,又进行中央机构的改革。
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谋危社稷」罪名诛杀左丞相胡惟庸,罢除丞相,废中书省,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为最高一级行政机构,分理全国政务。六部长官尚书,均直接对皇帝负责。秦汉以来实行一千六百多年的丞相制度自此废除,相权与君权合而为一,皇权大为膨胀。同年,又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负责纠劾百官,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纠察内外官员。都察院与大理寺、刑部共同理刑,合称三法司。此外,还按六部建制,设立六科给事中,负责稽察各部,驳正章疏违误。为了加强对臣民的监视,明太祖还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後来明成祖朱棣又设立东厂,明孝宗朱祐樘再设西厂,合称为「厂卫」。大都督府也於洪武十三年分为中、左、右、前、後五军都督府,分管京师内外卫所和各地的都司,与兵部互相配合,又彼此牵制。经过改革,行政、监察司法、军事三大系统的机构,互相独立,彼此钳制,最後均听命於皇帝,形成了空前发展、高度集权的专制系统。
丞相废除後,因百务丛集,明太祖曾仿照宋制,挑选几名文人充当殿阁大学士,以备顾问。明成祖时,使阁臣并预机务,逐渐形成内阁制度。明宣宗朱瞻基更授予阁臣「票拟」(代皇帝草拟对各种章奏的处理意见)之权,同时又授予宦官机构司礼监「批朱」(代皇帝审批阁臣的票拟)之权,使之互相制约。皇帝通过内阁与司礼监两套机构来行使专制权力,指挥整个官僚机器的运转,明朝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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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7
总的来说皇权是越来越集中,相权越来越衰弱,直至没有,相权最终被六部大学士瓜分了,皇上的权力得到了最大的集中,出现了锦衣卫,东厂等特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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