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某年所得额为200万元,其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公益,救济性捐赠

A企业某年所得额为200万元,其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为30万元,则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所得额200万元,可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限额:200X12%=24万元,实际捐赠超过限额,应调增30-24=6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00+(30-24)=206万元。追问

为什么不是先把30加到应纳税所得额再乘12%呢,然后用230减去可以扣除的

追答

先把30加到应纳税所得额再乘12%,然后用230减去可以扣除的24万元,虽然计算结果是一样的,但是含意不同:30万元公益捐赠会计上计算利润时已经全部扣除,税法只允许扣除24万元,差额部分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加上(30-24)只是用来计算税法不允许扣除的需要调增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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