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按实际写就可以,规定就是这么规定的。具体付款人怎么走账是付款人的问题。您这么做,帐好走,还出不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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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9
1、如题所述,在票据上的“交款单位”栏不宜书写“个人”二字,而应明确具体的交款人;
2、一般地,该情形常见于出纳人员在收取款项后向交款人填开收款收据的财务操作,为明确表达相应业务和财务信息,必须如实、具体填写所涉信息内容;
3、在实际工作当中,普遍在“交款单位”填写实际交款人的姓名,同时应于收款收据(即所填制的票据)的摘要或备注中注明具体的交款主体即企业名称,作为会计处理的原始凭据;
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再做判断。
2、一般地,该情形常见于出纳人员在收取款项后向交款人填开收款收据的财务操作,为明确表达相应业务和财务信息,必须如实、具体填写所涉信息内容;
3、在实际工作当中,普遍在“交款单位”填写实际交款人的姓名,同时应于收款收据(即所填制的票据)的摘要或备注中注明具体的交款主体即企业名称,作为会计处理的原始凭据;
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再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