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由中央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组成的联合审判制度,称为( )。

A.三司会审
B.热审
C.朝审
D.大审

【答案】:A
明“三司会审”是在唐代“三司推事'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始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是由太祖下令“议狱者一归于法司”而得名。凡发生重大疑难案件或亟须重新审理的重案时,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会同审问罪犯,后将审理结果奏报皇帝,进行最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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