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项在哪里填写

如题所述

个税扣除项的填写方式如下:
1、子女教育:填写子女教育相关支出;
2、继续教育:填写继续教育的相关费用;
3、大病医疗:填写因大病产生的医疗费用;
4、住房贷款利息:填写购房贷款的利息支出;
5、住房租金:填写租房的相关支出;
6、赡养老人:填写赡养直系亲属老人的相关费用。
个税的扣除项目:
1、基本扣除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3、其他扣除项目:如年终奖金的税前扣除、商业健康保险等;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可能会有新的扣除项目加入。
综上所述,个税扣除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的相关支出,纳税人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在相应扣除项下进行填写,以便享受税收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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